CNAS实验室认可_CMA认可厂家直销直供的详细视频已经上传,通过视频,您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产品的功能和特点。


以下是:CNAS实验室认可_CMA认可厂家直销直供的图文介绍



答:实验室没有符合要求的授权签字人时,不予认可。因为对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可是由检测/校准能力和授权签字人两部分组成。
83. 评审报告附件3.2(现场试验记录)序号 与附表3或附表2一致,如果用申请书序号,现场评审易出错!操作也不方便。
答:不能与附表2或附表3对应,因为:①从逻辑上说,先完成附件3.2(新版报告的附件3),后完成附表2或附表3。②如果附件3.2不予确认的,将不会出现在附表2或附表3中,无法对应。③附件3.2是对申请能力的确认,所以应对应申请书。监督评审时,可对应到附件的序号。
84. 有时评审报告已由评审员签字,但在整改过程中,评审报告的有些内容已经变化,比如有的能力需在附表2中删除(不予),评审组长是否可以“划改”(按准则要求)予以修正?
答:可以,但要在整改验收情况中说明。
85. 评审报告中增加的“质量监控方式”描述不包括“能力验证计划”?是否应合二为一?
答:能力验证只是质控方式中的一种,一个实验室的质控不可能仅靠能力验证。如果此栏与“能力验证”栏合并,其结果很可能是只填写能力验证的相关内容。
86. 新评审报告正文和附表2中都要评审员确认的序号吗?是否重复?
答:都要评审员确认的序号,含义不同。正文是从分工角度对整个评审情况(评审报告)的确认,附表是对认可的能力的确认。
87. 在一个自来水公司检测中心的复评+扩项评审时,实验室在已经认可的部分水质检测项目中新增了检测方法,但同时,实验室又减少了原认可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领域,请问:此种情况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范围变化”如何填写?
答:按填写说明,可以只填写“授权范围变化”。
88. 随着实验室业务增加,有的实验室在本部之外建立有试验基地。如果实验室业务接收、报告签发等均在本部,试验基地距本部较近、且仅定位于是进行试验的场所,评审报告附表1、2是否需要分开描述?

CNAS实验室认可




努力成为客户依赖的企业-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主营: 甘肃定西CNAS认可




内审和管理评审

内审和管理评审是必须要做的,在申请资料中已经明确的提出了要提交近一次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的全套资料。这些一定要好好做一下,因为这是老师们看到的体系运行的证明材料,好的资料才能给老师们留下一个好的 印象。

2
设备检定/校准

对于设备的检定/校准方面,大家都知道对于检测/校准设备首先要经过校准以后才能使用。需要注意一点的是,设备检定/校准回来以后还要进行一个结果确认,确认结果符合检测标准的要求。这个是需要特别多注意的。很多实验室只是检定/校准了,但是检定/校准完以后没有进行确认。

3
监督情况

监督对于检测/校准实验室来说是必须的,这样是为了保证结果的公正性的一个途径。我们实验室还专门制定了监督管理规定来规范监督过程、监督次数等内容。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监督大多数人认为只是对检测过程的监督,而忽略了对关键支持人员的监督。这个就是我们的一个不符合项。

4
过程记录

检测过程的记录的细节问题一定要注意,我们可能比较关注检测过程的操作,反而对结果的处理方面有所忽略。   例如对于两次平行测定的结果,0.02%,0.03%终结果应该休约为0.02%而不是0.03%,因为现在公认的休约法则为四舍六入五成双。还有就是有效位数,一般标准上不会明确的说明有效位数是几位,但是会在指标中写出来,一定要注意这些潜在的要求。例如***产品的灰分的要求是<0.30%,有效位数要求就是2位了。 CMA计量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 咨询指导!




18. 认可说明中关于检测经历,如何理解?对于同类产品,其中没经历产品的检测项目能被有经历的产品检测项目覆盖,可不可以视其为有经历?
答:①如果实验室从没做过该产品的检测,即使能被其他产品覆盖,也不能认可。CNAS-EL-01中明确规定认可的是实验室经常开展的检测活动。②如果实验室以前做过该产品的检测,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近两年没有检测经历,而且实验室也能提供通过试验证明其他有检测经历的产品的检测能够覆盖此产品的证据,可视其为有经历。

19. 关于认可周期内很少从事检测的认可项目如何认定?指的是检测参数、检测方法,还是包括产品标准?我国的标准体系现状是产品标准很多,一系列的产品标准检测参数和方法基本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具有某些产品的检测经历,也可认为是其他同系列产品均具备相应检测经历?
答:很少从事检测的认可项目,既指参数、方法,也包括产品。成系列的产品即使检测参数、方法相同,还要看产品基质、样品前处理等是否一样,只有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才能用某个或某些产品的检测经历代替其他产品的检测经历
20. 对于原已认可的产品或参数,在三年认可有效期内均无检测经历也未参加能力验证的,是否在复评审时不再维持相关项目的认可资格?
答:①如果不能满足CNAS-RL02的要求,则不能维持认可。②如果没有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则根据CNAS-EL-01判断其是否进行了相应的质控,没有做质控的,不再维持认可。
21. 关于检测经历,不同基质的检测对象,若检测方法、检测程序、检测设备、检测条件大致相同,只是样品的前处理过程有所不同,是否要求不同基质的产品均要有检测经历才能予以认可?
答:不同基质的产品均要有检测经历才能认可,因为没有检测经历,则方法验证就存在缺陷。样品前处理直接关系到检测结果,如果没有检测经历,也不能证明实验室已很好地掌握了前处理的方法。
22. 有些单位某个项目可能3年来都没有检测过,该项目根据要求必须保留,而且该单位完全有能力做这个项目,在监督评审和复评审应如何评审该项目。
答:①实验室应提供证据证明其有能力做。②按照CNAS-EL-01中对RL01的解释评审。③1个认可周期内,现场评审至少要见证1次现场试验。 CNAS实验室认可


点击查看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册库】以及我们的【产品视频库】